【转】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体基字[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火车头体协、前卫体协:
根据《体育总局人事司关于印发<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体人字〔2017〕597号,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解除他们因训练比赛所致伤残的后顾之忧,2018年度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已开始投保工作,现将投保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运动队上一年度12月份投保下一年,保险期为下一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临时补报的,从缴费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按年缴费标准计算)。
(二)体校学生当年9月份投保,保险期为自缴费日起至下一年8月31日止(临时补报的,从缴费日起至下一年8月31日止,按年缴费标准计算)。
(三)2018年报名工作因新旧办法交替,凡是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投保缴费的运动员,缴费日视同为2018年1月1日起。体校学生若有意愿参加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投保的,对应运动项目缴费标准采取保费减半的方式。
二、报名方法
(一)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将2018年度的运动员投保工作布置给所属基层训练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报名完成后各基层单位报名名单提交各体育局备案。
(二)各基层单位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具体步骤是通过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填录,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自主打印确认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运动员所在的基层单位负责为运动员集体办理缴纳保费的手续,在收齐运动员缴纳的保费后汇入我会设立的伤残互助保险专用账户,完成缴费手续。
(二)保险期以一年为一个投保周期。
(三)国家队运动员的投保工作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基层单位负责办理。
(四)报名经我会确认后,有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基层单位,请书面传真变更材料(加盖公章),报我会备案。
四、缴纳保费
保费汇到以下账户:
户 名: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伤残互助)
账 号:348067035182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崇文支行
特别注意:在汇款时,请注明基层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运动员保障部
邮政编码:100061
联 系 人:罗涛
联系电话:010—67151276
传 真:010—67150383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