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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转】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8-03-12 * 浏览 : 70

关于开展2018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体基字[2017]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文化处、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训练局军事体育处,火车头体协、前卫体协:

  根据《体育总局人事司关于印发<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体人字〔2017〕597号,为发展我国体育事业,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解除他们因训练比赛所致伤残的后顾之忧,2018年度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已开始投保工作,现将投保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运动队上一年度12月份投保下一年,保险期为下一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临时补报的,从缴费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按年缴费标准计算)。

  (二)体校学生当年9月份投保,保险期为自缴费日起至下一年8月31日止(临时补报的,从缴费日起至下一年8月31日止,按年缴费标准计算)。

  (三)2018年报名工作因新旧办法交替,凡是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投保缴费的运动员,缴费日视同为2018年1月1日起。体校学生若有意愿参加2018年1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投保的,对应运动项目缴费标准采取保费减半的方式。

  二、报名方法

  (一)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将2018年度的运动员投保工作布置给所属基层训练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报名完成后各基层单位报名名单提交各体育局备案。

  (二)各基层单位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具体步骤是通过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进行填录,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自主打印确认名单。

  三、报名要求

  (一)运动员所在的基层单位负责为运动员集体办理缴纳保费的手续,在收齐运动员缴纳的保费后汇入我会设立的伤残互助保险专用账户,完成缴费手续。

  (二)保险期以一年为一个投保周期。

  (三)国家队运动员的投保工作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基层单位负责办理。

  (四)报名经我会确认后,有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基层单位,请书面传真变更材料(加盖公章),报我会备案。

  四、缴纳保费

  保费汇到以下账户:

  户 名: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伤残互助)

  账 号:348067035182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崇文支行

  特别注意:在汇款时,请注明基层单位名称。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运动员保障部

  邮政编码:100061

  联 系 人:罗涛

  联系电话:010—67151276

  传 真:010—67150383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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