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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我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我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6-06-22 * 浏览 : 96

各运动管理中心、省少体校:

    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请有关单位根据《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发函(具体内容包括:贵单位2016年1、2、3类投保的具体人数具体金额以及总人数总金额)至我会,我会将进行信息核对(如有修改账号密码要将新密码告知我会),信息核对无误后,我会将为贵单位缴交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的保费。

联系人:陈  燕   0591-87807906

张其宇   0591-88011392

 


                               福建省发展体育事业基金会

                                    2016年1月6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火车头体协、前卫体协:

  为做好2016年度全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投保工作,现将投保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法及步骤

  (一)请贵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将2016年度的运动员投保工作布置给所属基层训练单位(以下简称基层单位),报名完成后各基层单位报名名单提交各体育局备案。

  (二)各基层单位按照《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具体步骤是通过使用网上报名系统,在网上中进行填录,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自主打印确认名单。

  二、缴纳保费

  保费汇寄到体育基金会开设的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基金专用帐户,具体内容为: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专用帐户

  户名: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帐号:349360226052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崇文支行营业部

  联行号:104100004587

  特别注意:在汇寄时,请注明基层单位名称,若以个人名义汇寄时,也要在备注栏中写明单位名称。

  三、报名时间

  接到本通知后即开始办理2016年的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的投保工作,缴纳保费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凡在2016年1月31日前报名的,其保险的起始时间可从2016年1月1日起算起。2016年1月31日以后报名的,其投保生效日以收到保费之日起计算。

  四、新增互保项目

  为了备战2022年北京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进一步做好冬季运动项目的保障工作,自2016年起,我会将跳台滑雪、北欧两项、单板滑雪、雪车、钢架雪车、雪橇等6个运动项目纳入互保范围。其中,跳台滑雪、北欧两项、单板滑雪收费标准为100元/年,雪车、钢架雪车、雪橇收费标准为80元/年。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运动员所在的基层单位负责为运动员集体办理缴纳保费的手续,从运动员手中收取现金后,通过银行汇入我们设立的伤残互助保险专用账户,完成缴费手续。

  (二)保险期以自然年度为一个投保周期,不跨年度,投保日期满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全年收取保费,不足半年的按半年收取保费。

  (三)国家队运动员的投保工作由其工资关系所在基层单位负责办理。

  (四)报名要求年初集中办理一次性投保手续,尽量避免零星补报。

  (五)报名经我会确认后,有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基层单位,请书面传真变更材料(加盖公章),报我会备案。

  (六)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QQ群号为:255438230。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西门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运动员保障部

  邮政编码:100061

  联 系 人:罗涛

  联系电话:010—67151276

  传 真:010—67151276

  电子信箱:2796854056@qq.com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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